- 网站网址:https://fjfy.fjcourt.gov.cn/
- 网站别名:福建法院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收录时间:2026-04-30 15: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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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6-04-30 15: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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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是福建省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作为东南沿海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法院在守护绿水青山、服务两岸融合发展以及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承担着特殊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
福建省法院核心职能包括审理全省范围内的一审重大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管辖二审上诉案件,并监督指导辖区内各中级人民法院及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近年来,福建省法院紧扣“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与“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战略,积极探索具有福建特色的司法服务新模式。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依托武夷山国家公园、闽江流域等独特生态资源,法院全面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设立了跨行政区划的环境资源法庭或合议庭,集中审理涉及非法采矿、破坏森林湿地、海洋环境污染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案件。法院大力推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方式,不仅惩治了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更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造福一方”的生态效益,全力守护八闽大地的碧水蓝天。
在服务两岸融合发展方面,福建省法院充分发挥地缘人缘优势,建立了涉台案件审判绿色通道和多元解纷机制。重点审理涉台商事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及知识产权案件,推广使用“台胞调解员”制度,探索两岸法律适用衔接规则,为台胞台企在闽投资兴业提供同等待遇的法治保障。同时,针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福州新区等重点区域,法院主动融入自贸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犯罪,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稳妥推进困境企业破产重整,助力民营经济蓬勃发展。
在海洋经济与乡村振兴方面,鉴于福建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和众多海岛,法院积极拓展涉海审判职能,设立涉海巡回法庭,重点解决涉渔纠纷、海上交通事故及海洋工程建设合同争议。同时,结合山区与沿海差异,法院深化涉农纠纷多元化解,推广“庭院法庭”和“船头法庭”,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和渔排之上,妥善解决土地流转、农产品购销、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助力山海协作与共同富裕。此外,福建省法院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利用数字化手段打破地域限制,实现立案、调解、庭审“指尖办”,让偏远海岛和山区群众也能享受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面对新时代的挑战,福建省法院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法官队伍,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着守护“山海福地”平安与繁荣的神圣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