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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别名:丽水法院网|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 收录时间:2026-04-30 14: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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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6-04-30 14: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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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浙江省丽水市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作为“浙西南革命老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以及“中国生态第一市”,丽水中院管辖范围覆盖全市1个区、7个县,主要负责审理全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疑难、复杂的一审案件以及二审上诉案件,同时监督指导辖区内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其核心职能在于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维护这座兼具红色文化底蕴与生态资源优势的城市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为丽水建设“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及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紧密结合丽水“生态产业”、“红色文化”及“山区特色”的城市特点,在司法服务与审判创新方面形成了鲜明的“丽水特色”。该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托丽水作为全国首个地级市“中国生态第一市”的优势,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集中管辖涉生态破坏、污染环境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力护航丽水的绿色发展之路。针对丽水的山区特色和民营经济特点,法院大力推行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商事审判“绿色通道”,重点审理合同纠纷、股权争议、破产重整等案件,特别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出清和烂尾项目盘活问题,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助力山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外,丽水中院在红色文化司法保护方面成果显著,紧扣“浙西南革命老区”的红色文化传承要求,探索建立红色文化遗址、英烈名誉保护等案件的审理机制,严惩破坏红色文化资源、诋毁英烈名誉等犯罪,妥善审理相关民事侵权案件,践行红色文化保护理念,守护好浙西南革命老区的红色根脉。在智慧法院建设方面,丽水中院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广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和在线诉讼服务,特别是利用“浙里办”及“共享法庭”等平台实现诉讼服务“指尖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特别是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中,丽水中院主动融入周边城市的司法协作网络,推动跨区域立案、执行联动、标准互认及法律适用统一,打破了地域壁垒,提升了司法服务的便利度。面对新时代的挑战,丽水中院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法官队伍,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着守护“红色浙西南·绿色新丽水”平安与繁荣的神圣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