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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别名:宁波法院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收录时间:2026-04-30 09: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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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2026-04-30 09: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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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是浙江省宁波市的最高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作为“东方大港”、中国制造强市以及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宁波中院管辖范围覆盖全市 6 个区、2 个县、1 个县级市,主要负责审理全市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疑难、复杂的一审案件以及二审上诉案件,同时监督指导辖区内各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业务。其核心职能在于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维护这座“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的城市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为宁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及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宁波“港口经济”、“临港工业”及“民营经济”发达的城市特点,在司法服务与审判创新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宁波特色”。该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与海事海商审判工作,依托宁波海事法院(专门管辖)及中院设立的涉外商事审判团队,集中管辖船舶碰撞、海上货运、海洋资源开发、国际贸易及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等第一审案件,全力护航宁波舟山港这一世界货物吞吐量第一大港的畅通高效,为外贸企业“走出去”构建严密的司法保护网。针对宁波庞大的民营企业和活跃的商贸流通环境,法院大力推行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商事审判“绿色通道”,重点审理合同纠纷、股权争议、破产重整及金融借款等案件,特别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出清和烂尾项目盘活问题,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助力“单项冠军之城”的企业集群蓬勃发展。
此外,宁波中院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成果显著,紧扣“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及甬江、奉化江流域生态保护要求,探索建立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管辖机制,严惩破坏生态环境、非法排污、非法捕捞等犯罪,妥善审理水污染、土壤修复及碳交易纠纷等环境侵权案件,践行生态优先发展理念,守护好四明山、东钱湖及众多海岸线资源。在智慧法院建设方面,宁波中院积极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广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和在线诉讼服务,特别是利用“浙里办”等平台实现诉讼服务“指尖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造了“智慧海事”和“数字法庭”的标杆。特别是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宁波中院主动融入上海、江苏、浙江其他城市的司法协作网络,推动跨区域立案、执行联动、标准互认及法律适用统一,打破了地域壁垒,提升了司法服务的便利度。面对新时代的挑战,宁波中院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法官队伍,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着守护“港口名城·制造之都”平安与繁荣的神圣职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